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如下:
一、本公司由總經理室負責誠信經營政策之制定及監督執行,依據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」第五條規定,
每年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執行情形。
二、114年執行情形業於114年11月11日向董事會報告:公司每年執行法遵教育,內容含括誠信經營及內線交易等
宣導,114年度目標為全體員工(含子公司)及承攬本公司工地國城營造主任(襄理)皆受訓練,櫻花建設員工(含
負責人)計77人、櫻雄營造員工計28人、國城營造人員13人,合計118人已受訓完畢,訓練總時數236小時。
三、114年度截至114/11/30止,本公司未接獲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之案件,亦無任何貪腐法律案件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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